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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电动车鉴定是机动车法院认可吗

2022-12-11常识网 【 字体:

导读:我们在开车的时候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买起机动车,有些人买的都就是电动车,但是电动车也是会发生交通事故的,很多时候也是需要交通事故的鉴定的。那交通事故电动车鉴定是机动车法院认可吗?以下由编辑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电动车鉴定是机动车法院认可吗

  根据《公安部令第104号》第37的规定,交警有权委托第三方对事故车进行鉴定。因此,可以向交警提出申请,要求对该电动车进行车辆属性鉴定。

  根据《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纯正的电动自行车的时速在二十千米每小时以内,整车质量在四十千克以内。

  而那些时速大于五十千米每小时的,是电动摩托车;时速在二十千米每小时~五十千米每小时之间,或者整车质量在四十千克以上但时速不大于五十千米每小时的,是轻便电动摩托车。这两者都是机动车。

  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如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机动车)的区别。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于摩托车的定义其中写到: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为摩托车,但其中并不包括电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每小时二十公里,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

 交通事故电动车鉴定是机动车法院认 

  二、被认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车在交通事故中会承担哪些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上述规定,涉案车辆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影响到民事赔偿责任,并关系到行为人是否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三、交通事故电动车带人认定报告是谁的责任

  机动车负主要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这里十分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在此情况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由于交通事故中最容易受损害的是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因此,按此规定,能充分保护在交通事故中弱者的利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先进思想,是对那种主张“撞了白撞”的有力回击。

  交通事故电动车鉴定是机动车法院认可的,时速在二十千米每小时~五十千米每小时之间,或者整车质量在四十千克以上但时速不大于五十千米每小时的,是轻便电动摩托车。这两者都是机动车。以上便是编辑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电动车鉴定是机动车法院认可吗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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